|
==服务承诺==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我公司饰品的销售工作,特作以下承诺:
一、凡在本公司商场内发现任何“B货”、“C货”,“B+C货”或假冒货您都将获得人民币1000元奖励,并对所售商品负责假一赔十。
二、翡翠饰品自销售之日起十天内发现有质量问题或裂纹等不良质量的均可选择以多退少补为原则的换货。
三、黄(铂)金饰品自销售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发生重量超(重量允许±0.01克)的,铸件有砂眼、裂缝的、配合处失灵的、因结构缺陷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修理,在二十天内发生上速质量问题,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修理。
四、镶嵌饰品(如钻石、红、蓝宝石等)自销售之日起十天发生金属底托有砂眼、裂缝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在二十天内发生上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修理。
五、黄(铂)金饰品、镶宝饰品自销售之日起,凭销售凭证免费清洗、保修终生(增金按当日零售价计算)属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不执行保修规定,但可实行收费修理。
|